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举办“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发88物流集团”)通过“公开比选”选聘培训服务机构提供组织开展物流集团“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必发88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比选人: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
1.3最高限价
标段名称 |
含税最高限价 (万元) |
含税最高限价(人均单价) (万元/人) |
中选人数量(名) |
备注 |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服务 |
30.6 |
0.68 |
1 |
人均单价按45人参加计算 |
1.4服务内容
根据必发88物流集团培训需求调研,设计匹配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开展“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内部宣传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1培训调研服务:就培训班具体的培训需求和课程选定开展培训调研服务;
1.4.2培训方案设计: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班的培训课程(线上及线下培训)设计、培训费用(包含参访地市内交通费)、培训组织、食宿安排、培训项目服务保障等内容。
1.4.3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需求对接、课程讲授、讲师服务、培训教材制作、培训物料准备、学员管理、市内交通安排、课堂助教、培训场地对接、会场布置、茶歇等服务;
1.4.4培训项目内部宣传等。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胜任该项业务能力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在大型国企及央企事业单位组织与实施的培训经验与实力。近三年(自2021年1月起)至少完成1个类似培训服务项目。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没有相关机构不良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等情况。
2.3在比选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比选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月24日开始自行在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txxinyu.com/)、蜀物智采平台(//scjt.tabe.cn/)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实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00,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5楼5号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5.2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1比选程序
6.1.1比选人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本项目比选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5楼5号会议室】。
6.1.2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参加比选会议,以证明其身份。未按规定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比选申请人。
6.2比选流程
6.2.1宣布比选开始。
6.2.2宣布会场纪律。
6.2.3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监督人名单。
6.2.4由比选人及各比选申请人共同对比选申请人提供文件的密封性进行审查。
6.2.5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比选文件;由申请人按其递交比选文件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启标,由唱标人当众公布报价,并由比选申请人签字确认。
6.3评审方法
6.3.1本项目的评审小组由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6.3.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评审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6.3.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3.4评审程序: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响应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6.3.5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6.3.6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6.3.7评分原则和方法:
(1)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不保证价格最低标能够中选,无义务承担对未中选人的任何责任。
(4)评分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7.授予合同
7.1评分结束后,评分小组按评分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按评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7.2比选人在评分后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经比选人定标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中选方须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7.4如中选方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txxinyu.com/)、蜀物智采平台(//scjt.tabe.cn/)。
9.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txxinyu.com/)、蜀物智采平台(//scjt.tabe.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5路266号
邮 编: 610074
联 系 人: 姚女士
电 话: 028-81258629
2024年1月23日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比选人 |
比选人: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5路266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28-81258629 |
2 |
项目名称 |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服务 |
3 |
比选申请书的 印制和签署 (实质性要求) |
比选申请书数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制作要求:比选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书为准。比选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盖章。比选申请书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比选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比选申请书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除附加页或原件等其他资料外)。 |
4 |
比选报价 |
4.1 比选申请机构应对比选报价进行严格的费用预算。所有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应充分计算和考虑其完成项目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物料、会务费等)并计入比选报价总价,且均为含税报价。 4.2 比选申请机构就所选标段进行报价。 4.3 比选限价:费用总额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30.6万元,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0.68万元/人。 |
5 |
履约期限 (实质性要求) |
5.1 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完成培训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时间开展培训(培训计划时间详见比选文件中服务方案中要求)。 5.2 针对研讨、评审等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内容修订。 5.3 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工作(上述时间要求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
6 |
履约地点 (实质性要求) |
比选人指定地点。 |
7 |
评审方法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
8 |
关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释义 |
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
9 |
参与比选活动保证金 |
本项目不作要求。 |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
2.2.1“比选人”系指本次比选活动的采购方。
2.2.2“比选申请人”系指获取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活动和向比选人提供“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的供应商。
2.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2.3.1 本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条”规定的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前,比选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书编制的,比选人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之日。
本次比选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7.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书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简体中文。比选申请书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及行业内公认的英文缩写除外。)
2.7.2翻译的简体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因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的不一致,直接影响对比选申请人资质认定以及分数评审的,比选申请书作为无效处理。
2.8.1参选机构应对比选报价进行严格的费用预算。所有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应充分计算和考虑其完成项目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物料、会务费等),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且均为含税报价。
2.8.2参选机构的比选报价应费用适中,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恶性竞争,最低比选报价并非中选的唯一条件。
2.9.1 比选申请人应执行比选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9.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书中的内容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2.10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比选有效期为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书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书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比选申请书将作为无效处理。2.11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2.11.1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书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书后,将如实记录比选申请书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截止时间前开启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拒收。
2.11.2本次比选活动仅接受比选申请人现场直接递交的比选申请书。
2.12.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书,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2.12.2在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2.13中选通知书
2.13.1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
2.13.2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13.3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4.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2.14.2中选人无故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第二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进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且采购服务的名称、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价格不高于原采购合同。
说明:
(1)比选申请人在制作比选申请书时可参考本章所附格式。
(2)比选申请书应按规定签署、盖章。
(3)本章所附格式大小只是范例,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封套外贴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在 年 月 日前不得拆封
2.比选申请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
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比选申请书中提供(1)或(2)。
(1)法定代表人证明
(仅在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须出示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时须出示此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机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机构)的名义参加“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的公开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委托代理合同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的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致: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 (比选申请人全称)全面研究了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总费用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均费用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履约期限、地点。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比选的比选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比选有效期为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五、我方愿意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承诺履行比选申请人须知中比选费用的规定。
七、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比选文件和我方的比选申请书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 (单位:元/人) |
总价(单位:元) |
备注 |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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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必发88物流集团培训需求调研,设计匹配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开展“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养培训班,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内部宣传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培训调研服务:就培训班具体的培训需求和课程选定开展培训调研服务; 2.培训方案设计: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班的培训课程(线上及线下)设计、培训费用(包含参访地市内交通费)、培训组织、食宿安排、培训项目服务保障等内容; 3.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需求对接、课程讲授、讲师服务、培训教材制作、培训物料准备、学员管理、市内交通安排、课堂助教、培训场地对接、会场布置、茶歇等服务; 4.培训项目内部宣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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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按参加人数为45人计算 |
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6.资格审查资料
6.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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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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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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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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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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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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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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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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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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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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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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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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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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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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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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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须在本表后附(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公司简介;(3)资质材料。
6.2比选申请人的信誉要求承诺
致: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公司满足下列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
6.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7.本次比选没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评审时若发现,将不通过评审,中选后发现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同时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比选申请人需要在本承诺函后附各网站查询结果。
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资料
(比选申请人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
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主要 内容 |
签订合同时间 |
开工日期 |
交付日期 |
完成日期 |
合同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发包人(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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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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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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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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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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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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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填报的“类似业绩”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 根据本项目类似业绩的特点,表中的“开工日期”是指签订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协议书的日期;“交付日期” 是指详细培训方案交付时间;“完成日期”是指培训班结束的时间。没有交付日期、完成日期,填“无”。
3. 日期( 年 月 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22年9月1日,填写为20220901;2022年9月,填写为202209。
4.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
7.工作方案
7.1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项目工作方案(除以下要求包含的内容外格式自拟)。
7.2.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年龄 |
类似工作 经验年限 |
拟任职务 |
项目经验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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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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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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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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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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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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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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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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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年份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该项目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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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团队人员资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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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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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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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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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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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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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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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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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年份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该项目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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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本表后应附其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参选机构(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比选申请人其他相关承诺
致: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 (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现做出如下承诺:
(1)同意选聘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选聘有关的一切数据、情况和资料等。
(3)我单位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仍在正常经营。
(4)我单位完全遵循比选文件关于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规定。
(5)本单位如中选,保证按照选聘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服务合同。
(6)无论本单位中选或者落选,均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获得的或收到的任何文件资料及非公开信息。
(7)本单位参与本次选聘申请,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选聘申请人;
3)与其它选聘人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选聘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有其他违规行为。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
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9.比选申请人认为需附的其他资料(如有)
《培训协议》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
本次培训中培训对象涉及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员工,培训费用支付主体为甲方及其下属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进行培训,经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培训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培训项目情况
(预计培训项目情况如下,最终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确认结果为准。)
1.培训班名称:“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
2.课程名称:
3.培训时间: 以甲方要求为准。
4.培训形式:线上及线下培训。
5.培训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6.培训对象:甲方及甲方下属公司员工。
7.培训人数:暂定45人。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2.有权了解乙方培训工作的进度。
3.有权对乙方培训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
4.甲方应保守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课程资料泄漏给未经乙方许可的第三方。
5.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培训工作所需要的甲方客观真实情况。
2.有权对甲方的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3.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培训报酬。
4.乙方对甲方进行需求调研,并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负责为培训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讲师组织进行培训。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6.负责甲方管理者培训的咨询解答及调整工作。
7.乙方需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所属公司。
8.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公司相关资料泄漏给未经甲方许可的第三方。
五、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1.培训费用及支付进度
本次培训项目费用按人均单价为¥XX.XX元,暂按45人计算,费用总额暂定为¥XX.XX元,大写:XXXX元整,税额:xxx.xx,大写:XXXX元整,最终费用根据实际参训人数进行结算。
乙方在培训结束后应当与参训学员所在单位(甲方或甲方所属公司,甲方所属公司名单详见附件)按照实际参训人数结算培训费用,并按照培训费用金额向对应单位(甲方或甲方所属公司)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及甲方所属公司在收到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付款。
2.培训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本次培训费的支付方式:A银行转账;B支票;C汇票;D其它。本协议的培训款项,乙方需要甲方应按上述 A 项结算方式向乙方结清。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甲方所属公司开票信息由其自行提供)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六、信息和保密
1.甲乙双方须以合理、适当的方式保守对方以及涉及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应严守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协议主体之外的任何人提供(披露)本协议有关材料或文件等任何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监管、审计等有权机关另有强制性要求的除外。
3.本保密条款始终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
1.项目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在适当时间对项目作部分调整。这些调整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有异议,乙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这些调整,并以此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上述调整导致费用增加的,甲方应另行支付。
2.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计划调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调整计划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2.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或学员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项目课程时间,而不用向对方赔偿。
3.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守约方为维权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消除影响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协议双方完全履行各自协议义务后,协议终止。
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完全履行义务时,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若乙方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没有对本培训项目作出实质性改进方案和实施改进措施,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请至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可能参加培训的甲方所属公司名单
(合同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字日期: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签字日期: |
附件:
甲方所属公司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
2 |
四川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
3 |
成都启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4 |
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 |
5 |
海南蜀物实业有限公司 |
6 |
深圳蜀物实业有限公司 |
7 |
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
8 |
四川蜀物天府建材有限公司 |
9 |
四川铁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四川蜀物能源有限公司 |
11 |
渠县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2 |
上海蜀物多联实业有限公司 |
13 |
必发88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
14 |
天津蜀物智链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攀枝花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6 |
成都润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 |
四川交投国储商贸有限公司 |
18 |
达州蜀物职员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9 |
巴中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1 |
江油蜀能石化有限公司 |
22 |
四川楚瓦什工商有限责任公司 |
23 |
四川交投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4 |
资阳市龙飞物流有限公司 |
25 |
南充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6 |
华蓥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27 |
自贡蜀物致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第五章 评审方法
1.比选组织机构组建评审组
评审组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比选响应文件的资格条件核实
根据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工作:
2.1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剔除无效比选申请书);
2.2按照比选人制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文件内容逐项打分;
3.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
评审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前附表第3项要求 |
|
副本份数 |
符合第二章前附表第3项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组有效报价 |
|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符合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
结论 |
“通过”或“不通过”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条规定,所附证明材料符合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业绩材料 |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条规定,所附证明材料符合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条规定,所附证明材料符合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
结论 |
“通过”或“不通过”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最高限价 |
符合第二章前附表要求 |
履约期限 |
符合第二章前附表要求 |
|
比选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二节总则第10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
|
结论 |
“通过”或“不通过” |
3.2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比选报价价格 |
30 |
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平均报价作为比选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2 |
四川必发88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鸿鹄计划”骨干人才培训班培训服务工作方案 |
30 |
(1)根据比选申请人服务方案中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涵盖的全面性,方案适配度,工作框架科学合理、逻辑清晰、系统性强(16分) 以上各项按“优秀,良好,一般”划分,“一般”2-6分,“良好”7-11分,“优秀”12-16分,没提供不得分。 (2)根据比选申请人的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全面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价(7分) 以上各项按“优秀,良好,一般”划分,“一般”2-3分,“良好”4-5分,“优秀”6-7分,没提供不得分。 (3)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培训课程设计方案和服务保障的合理性、内容全面性、课程与师资的匹配性、师资的水平及可操作性等(7分) 以上各项按“优秀,良好,一般”划分,“一般”2-3分,“良好”4-5分,“优秀”6-7分,没提供不得分。 |
3 |
实施力量及服务团队的整体评价 |
20 |
(1)具备官方认证的培训资质,具有省级培训资质的计算2分,具有市级培训资质的计算1分,不具有官方培训资质的计算0分,此项最高分2分;(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项目团队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项目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高级职称及以上,得2分;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中级职称,得1分;有其他相关资质,得0.5分,本项最多得8分。每个人最多得2分。 (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根据项目团队人员具备实施项目经验、师资力量、团队人员安排合理性等情况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按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一般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
|
4 |
业绩 |
20 |
(1)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内比选人具有国有企业培训服务实施经验,每项2分,本项最多10分。 (2)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内比选申请人具有国有集团企业的物流园区类培训服务实施经验的,每例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以上案例互相不重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服务单位盖公章的正式培训通知复印件,原件备查) |
3.2.1 综合评分=报价评分+工作方案评分+实施力量及服务团队评分+业绩评分;
3.2.2 分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评分四舍五入取整数位。
3.2.3 评审组根据评分统计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服务方案评分均相同的,按类似业绩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服务方案评分、类似业绩评分均相同,名次由评审组抽签决定,评审组按上述排列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3.2.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